第一期“家用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188 来源:

第一期“家用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圆满成功

为帮助家用燃气器具企业更好、更全面、更精准聚焦本行业产品,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推动燃气器具行业高质量发展,6月26日-6月28日,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期“家用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在顺德顺利举办。

 26日上午,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欧阳健民、副秘书长黄逊青、副秘书长蔡玉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质量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潘尧中、创新发展部(培训开发部)经理刘之延、中认华南总经理助理祝博伟,以及来自家用燃气器具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认证质量负责人、内审员、技术负责人等近60人出席了本次培训的开班仪式。

 培训开始,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欧阳健民为全体学员致辞。他首先感谢参训企业对本次培训的重视以及授课老师的辛勤付出。他强调,本次培训是针对家用燃气器具产品的特殊性,旨在提升燃气具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加可靠和安全的产品。本次参训人员都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核心力量,也是全体员工质量工作的榜样和引领者,他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能够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并且积极推动本职工作高效开展,为保护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燃气具人的一份责任。

▲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欧阳健民致辞▲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质量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潘尧中也对本次培训提出了殷切期望。他首先传达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21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的重视,并即出台文件要求加强监管燃气及燃气具行业。随后,他强调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于2023 年5月5日正式实施,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文件要求企业要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模式,对相关质量安全员进行培训,对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并组织分析研判,把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质量安全,降低企业违法风险。他希望,本次培训能够进一步提高学员对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理解,让燃气具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76号令文件精神。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质量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潘尧中致辞▲

随后三天,由中认华南总经理助理祝博伟、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副秘书长黄逊青、中认华南燃气具检测室助理部长黄晓初为学员授课。本次的授课老师均为行业重量级讲师,他们在业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对政策文件有深刻的理解和解读,为学员提供了专业、全面的培训内容。

▲中认华南总经理助理祝博伟授课▲

▲广东省燃气具协会副秘书长黄逊青授课▲

▲中认华南燃气具检测室助理部长黄晓初授课▲

 为期三天的培训按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分班授课,根据不同岗位的知识要求分别编制教材。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一、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通用法律法规;二、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三、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要求;四、燃气器具产品常见质量安全风险的识别及防控措施;五、燃气器具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原理;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七、燃气器具产品常见生产、销售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通过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形式,让学员深入了解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需要具备的能力。培训中,导师们详细解读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76号令文件的重点内容,并对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阐述,强调了燃气器具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安全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学员们进行了笔试考核,他们都表现出极大热情和认真的投入,展现自己在培训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不仅掌握了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还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尤其是提高了对燃气具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原理和管理原则的理解和实施能力。此次培训对于提高家用燃气器具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燃气器具行业的质量安全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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